日前,泉州市14家物业服务企业被全市通报批评。今年不得参加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,不得承接新的物业管理项目,不得参加评先评优,并在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综合评价中扣除2分。

曝光!泉州这14家物业今年不得再接新物管项目,涉及鲤城、丰泽、洛江、泉港……

据悉,此次通报的14家物业服务企业所服务管理小区分布在 丰泽区、鲤城区、洛江区、泉港区 。此次通报是泉州市住建局从抓物业基础服务做起,打响泉州中心市区物业规范整顿的第一炮,今后通报将延伸至泉州各县(市、区)。在对企业进行通报的同时,该局还将督促各县(市、区)主管部门及各街道办事处,根据新颁布的《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》,履行主体责任,抓好物业监管工作。泉州市住建局也将通报各县(市、区)主管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履行物业工作的情况。泉州市住建局要求,全市各物业服务企业务必提高认识,认真做好小区日常管理工作,优化服务,规范管理,努力提升物业服务整体质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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